首 页 >> 法律法规 >> 所有信息 >>

实习期受伤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在线 | 阅读次数:758

王某系某名牌大学的大四学生,按照学校教学规定应参加社会实践,因此王某在学校的介绍下来到某公司进行实习。实习期间因王某操作不慎,右手的四个手指被车间机器锯掉,伤残等级评定为五级。于是王某找到该公司要求公司能够依据工伤标准承担医疗等费用,但公司认为王某与公司之间不形成劳动关系,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王某遂向学校要求赔偿,学校认为王某是在实习期间受伤,受益人为公司,学校不能作为赔偿义务人。最终,王某只能将学校和用人单位双双告上了法庭,通过民事纠纷为自己争取赔偿。
一、试用期和见习期有什么区别,试用期和实习

• 上一篇:送奶工猝死,法院判与单位是承揽关系

• 下一篇:绕路上班发生事故,算不算工伤?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电话
13160078589
咨询
在线提交您要咨询的问题!
微信
扫一扫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