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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奶工猝死,法院判与单位是承揽关系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在线 | 阅读次数:798

自备送奶工具,从事送奶工作。长清送奶工张某除了送奶工作以外,还从事收取奶费、发放赠品等工作。2014年9月16日,在送奶途中,张某猝死。张某死后,其家人将佳云乳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确立张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原告双倍工资和生活困难补助。那么,到底乳业公司该不该赔偿呢?法院判决认为,双方系承揽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一、承揽与雇佣的区别及责任承担
承揽与雇佣的区别及责任承担承揽人完成一定工作向定做人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接受工作成果给付一定报酬,双方当事人之间构成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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