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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路上班发生事故,算不算工伤?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在线 | 阅读次数:755


2014年10月25日凌晨6:50,王某骑电动自行车上班途中,途经白云区石沙路石井大道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事后,交警认定该事故中王某无责任。2014年7月,白云区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王某死亡为工伤。王某所在单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其认为王某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并不是在他通常的上班路线上,也非合理路线。
一、上下班途中的工伤怎么认定
时间是从离开家门起算上班时间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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