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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的投诉,投诉人应当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更新时间:2024/6/13 10:17:14 | 阅读次数:4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1)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2)尼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3)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再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 上一条:劳动监察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 下一条:劳动者如何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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