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更新时间:2024/6/13 10:17:24 | 阅读次数:488
劳动者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
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 上一条:哪些情况的投诉,投诉人应当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 下一条: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举报、投诉的时效是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