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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及处理原则(试行)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在线 | 阅读次数:869

 一、 接触者的判定
  对于交通工具中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接触的人员,可根据所乘交通工具以及接触程度的不同,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判定:
  (一)飞机
  1、乘坐配备高效微粒过滤装置(过滤颗粒小于0.3微米)客舱空气过滤系统的民用航空器,舱内下列人员应作为密切接触者:(1)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座位的同排和前后各三排座位的全部旅客;(2)在上述区域提供客舱服务的乘务员。航空器内的其他人员属一般接触者。
  2、乘坐未配备高效微粒过滤装置的民用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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