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法律咨询 >> 查看法律咨询 >>

用人单位称劳动者受伤不属于工伤范畴,不应支付工伤待遇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更新时间:2024/7/5 7:25:54 | 阅读次数:292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后,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程序,并根据工伤认定结果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法律途径追索工伤待遇。

法院如果认定劳动者的伤害属于工伤范畴,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工伤医疗费用、伤残津贴、误工费等工伤待遇,并承担因延迟支付造成的利息损失。



• 上一条:劳动合同条款不明确引发的劳动报酬争议

• 下一条: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区别?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电话
13160078589
咨询
在线提交您要咨询的问题!
微信
扫一扫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