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更新时间:2024/7/14 18:57:55 | 阅读次数:7143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需要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等材料。法院在收到执行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会裁定不予受理。
• 上一条:哪些情况下,法院对再审申请不予受理?
• 下一条:约定“款到提成”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