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知识 >>

丁a犯故意伤害罪

类别:刑事知识 | 阅读次数:1673

200J年ll月18日21时许,被告人丁a与戊a、方a在本市×区×路×弄×区×号×室商讨开办公司之事。期间,丁、戊因意见分歧而发生口角并相互推打,后丁持菜刀砍戊头部,致戊头皮软组织损伤,颅骨骨折等,构成轻伤。
  事发后,被告人丁a与方a一起将戊a送至医院后逃逸。
  200Z年11月18日,丁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丁a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戊a的戊述,证人方a的证言,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笔录、照片、验伤通知书、工作情况记

• 上一篇:丁昆冈挪用公款给其他单位使用案

• 下一篇:丁××被指控犯盗窃罪案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电话
13160078589
咨询
在线提交您要咨询的问题!
微信
扫一扫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