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法律法规 >> 所有信息 >>

甘肃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在线 | 阅读次数:88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集中一批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单位承担甘肃省 "雨露计划"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省级示范基地实行省、市(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共同管理和指导,市县培训基地由所在市(州)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 基地认定
  第三条 培训基地分两级认定,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认定省级示范基地;市县培训基地由市

• 上一篇:山西省农村地区劳动用工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下一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暂行办法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电话
13160078589
咨询
在线提交您要咨询的问题!
微信
扫一扫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