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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南京律师事务所,抵押担保律师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在线 | 阅读次数:1222

    为了正确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人民法院审理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第二条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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