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法律法规 >> 所有信息 >>

带薪年假工资不适用追索报酬的特殊仲裁时效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在线 | 阅读次数:765

单位能否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王某与陶某为同一单位员工,一日王某先是骂了陶某一句,后又先用拳头打向陶某,陶某当时正手握扳手,在厮打中陶某将王某打成双臂粉碎性骨折,陶某因此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王某被认定为工伤,依据该单位的规章制度,在单位滋事打架者,公司有权辞退,公司依据规章制度开除了王某。
一、辞职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区别及界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分为员工过失解除和无过失解除首先,员工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即《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 上一篇:发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而被认定为工伤

• 下一篇:村委会主任因履行职务受伤不认定为工伤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电话
13160078589
咨询
在线提交您要咨询的问题!
微信
扫一扫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