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法律法规 >> 所有信息 >>

一公司法人伪造注册商标非法盈利千万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在线 | 阅读次数:9467

2012年11月份,河南省通许县农民宗某、黄某共同出资注册成立郑州XX有限公司,宗某任法定代表人。自2009年八九月份至2013年9月4日期间,他们为了获取非法的经济利益,分别从他处购进原油以及非法制造的金龙鱼、鲁花注册的商标标识,雇人生产、销售这些假冒的金龙鱼、鲁花食用油,同时将购进的非法制造的金龙鱼、鲁花注册商标标识对外进行销售。而且在明知道生产的食用油系假冒的情况下,陈某等人还仍接受雇佣,生产、销售假冒的这些食用油,非法经营数额将近两千万元。
一、什么是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

• 上一篇:“好心”借朋友公章 陷入19万债务纠纷

• 下一篇:申请认定工伤应当提供的材料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电话
13160078589
咨询
在线提交您要咨询的问题!
微信
扫一扫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