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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一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否请求确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更新时间:2024/6/21 9:12:15 | 阅读次数:422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上一条:人代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否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 下一条:女职工在三期,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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