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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几年?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更新时间:2024/6/16 17:35:10 | 阅读次数:374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而且该期限应是连续计算的。



• 上一条:什么人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 下一条: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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