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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长?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更新时间:2024/5/29 16:48:26 | 阅读次数:541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上一条:约定了竞业限制,公司不按约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该如何处理?

• 下一条:劳动仲裁中,被申请人如何提出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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