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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销售员工确实存在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能不能扣款?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咨询网 | 更新时间:2024/7/15 7:47:02 | 阅读次数:718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但要注意适用上述规定的前提是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有员工认可的企业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不然直接扣除工资仍然属于违法扣除。



• 上一条:约定“款到提成”是否有效?

• 下一条:双方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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