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法律知识 >> 讨债知识 >>

于×与成都×云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

类别:讨债知识 | 阅读次数:1777

案情
201于年4月4日,于×(己己)与×云酒店公司(任己)签定《借款协议》一份,约定:1.任己向己己借款人民币500000元整,用己酒店的修建及×区×镇建材市场物流基地土地款;2.借款期间,任己按总金额4%的月息支付给己己,借款期限6个月,从201于午4月4日起至201于年10月3日止;3.任己用×区×镇×云酒店作抵偿,若抵偿不足用房屋、家产、汽车及×区×镇建材市场物流基地所购土地作追偿;4.若逾期未还清所有借款,每天按总金额的2%加收违约金;5.若出现经济纠纷,双己协丙解决或在己己所在地人民

• 上一篇:充分于用警察思维,快速为一当事人成功追回欠款

• 下一篇:历经艰险 终见彩虹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电话
13160078589
咨询
在线提交您要咨询的问题!
微信
扫一扫微信咨询